双方到庭后,由进行调解(这是必经程序)。调解的结果有3种:
(1)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,则由你撤回起诉,婚姻继续有效。
(2)经调解后,对方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,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,则由你撤回起诉,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。
(3)经调解后,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,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。则由进行审理。
事实上,2015年《民诉法解释》*217条已明确规定了: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诉至人民,只要求离婚,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的案件,人民应当受理,离婚纠纷律师推荐,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文书。”根据该条规定,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没有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起诉离婚的,人民应当受理,并且依法公告送达文书。基于上述原因,在审判实务中,有的对财产分割一并处理,离婚纠纷律师,有的只对离婚作出,不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,做法不统一。这无疑影响了裁判的统一性、性。子女抚养难以处理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,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哪方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问题进行协调,也剥夺了子女选择跟父母中特定一方生活的权利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或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、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的;(六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。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?如果孩子满十周岁,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;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,幼儿期内的孩子,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。除此之外,离婚纠纷律师线上咨询,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、思想品质、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,以“对孩子成长有利”的原则,酌情。关于证据审核问题 由于下路不明一方无法到庭参加,所以庭审调查只能围绕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。核实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具体包括:是否经过登记。实践中,存在以欺骗相对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。是否登记。实践中存在因实际结婚人不到法定婚龄而使用他人登记情形。是否婚姻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