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定夫妻共有财产和债权债务范围的证据
1.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有的财产名称、数量、价值的证明;
2.财产性质,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;
3.储蓄、券、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;
4.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,是婚前发生的,还是婚后发生的、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还是一方债权债务的证明;
5.住房情况,如私房建造时间、面积、造价;公房户名、面积、间数、常住人口、分配来源等的证明。
其它有关证据
以上是离婚纠纷中经常用到的证据,在实践中,不同的婚姻家庭有不同的情况,天津南开律师,我们应当实际情况来收集所需要的证据。
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产查询:
人民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关于联合下发《人民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》的通知,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,人民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、、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询、、扣划等执行措施,可以通过专线或金融网络等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网络连接,向金融机构发送采取查控措施的数据和电子法律文书,接收金融机构查询、、扣划、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。尤其是近年来,支付宝、移动支付、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,查封、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。
法律上并没有“谁先提离婚谁吃亏”的这一说法。离婚案件中,谁先提出离婚跟财产分割、抚养权归属并没有直接的关系,反倒是先提的一方将离婚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。至于是当原告还是当被告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实体审理,民事中原被告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,在适用法律上原被告也是平等的。
原被告双方在中是否占据主动地位,取决于是否收集了足够合法有效的证据、取决于双方对法律法规的运用,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,结合案件事实,依据法律规定来审理离婚案件。因而,并不存在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问题。
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误解,常常会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,使这段婚姻关系长期处于当中,消耗自己的情感、消耗自己的青春,也会使自己怠于更主动的准备,从而丧失胜诉的筹码。